什么是业余无线电台联合国下设的专业机构国际电信联盟(ITU)根据不同的用途将全世界所有无线电通信分为若干种业务,业余电台属于其中的“业余业务”。ITU对业余业务的定义为“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、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、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,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利润”。用于业余业务的电台称业余电台(Amateur Radio Station)。业余电台是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,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为了试验收发信设备、进行技术探讨、通信训练和比赛而设立的电台。根据设台者的身份,业余无线电台分为集体电台和个人电台两种。由团体申请设置,并由设台团体使用者称为集体业余电台,国际上常称其为俱乐部台(Club station)。我国现有的集体业余电台,多为体育、教育、科协等系统所设立,是组织、培训爱好者的活动中心。个人业余电台是指爱好者本人申请设置并由其本人操作使用的电台。当今世界200多万个业余电台中,绝大多数是个人台。
什么是个人业余电台. ?( Z" O9 J) i, U
个人业余电台是指由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个人设置,并由本人使用,进行自我训练,互相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台。设置、使用个人业余电台,必须严格遵守1992年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颁布的《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》的各项规定。在我国,设置个人业余电台应具备以下条件:年满十八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(收信台15岁以上),并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;具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》;本人拥有符合《无线电发射的标识及必要带宽的确定》、《无线电发射机杂散发射功率电平的限值和测量方法》、《发射机功率容限》等国家标准的无线电收发信设备;工作环境安全可靠,有必要的管理措施;熟悉并遵守国际、国内有关业余电台管理方面的规定。